山东青岛一女子正在厨房切刚买来的猪肉不料一刀下去却被硌了一下

来源:欧宝NBA体育直播    发布时间:2024-03-12 05: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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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山东青岛,一女子正在厨房切刚买来的猪肉,不料一刀下去却被硌了一下

  山东青岛,一女子正在厨房切刚买来的猪肉,不料一刀下去却被硌了一下。这令女子非常好奇,毕竟刚才检查了一下未曾发现骨头。于是,女子赶紧扒开猪肉查看,原来里面竟然有根针头。顺着针头的位置看去,周边的肉色有些泛黄,弄得女子非常恶心。原来,这块猪肉并非女子购买,而是她对象在一个摊贩处购买。她对象在逛街时,发现这个摊贩卖的猪肉非常便宜,只要15元一斤。于是,他就赶紧买了一些,提溜着回家让女子赶紧做出来享用。

  见对象非常嘴馋后,女子便立即到厨房处理这些猪肉,不料一刀下去竟然没有将猪肉切断,发生了开头的那幕景况。据女子拍摄的视频显示,这根针头藏在一块五花肉中间,个头要比绣花针大些,大概有个2-3厘米的样子。发现肉里有针,也发现有针周围的肉有点泛黄,女子再也切不下去了,立即叫来了自己的对象,说明了情况。女子对象好像跟摊贩熟识,还有摊贩的电话。联系上之后,他们让摊贩将猪肉拿回去,把钱退回来。摊贩得知后也没有多说什么,按照女子他们的前述要求照做了。视频发布后,大家纷纷对这根针的来源进行了猜测,有的网友觉得这是给猪肉注水时使用的针头,有的网友觉得这是给猪治病时留下的针头。但是,无论是哪种情况,摊贩其实已经实施了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根据前述规定,摊贩明显将混有针头的猪肉向女子的对象进行了销售。遇到这一种情况,如果女子有意让摊贩承担惩罚性赔偿,应该立即向当地食药局进行投诉,由他们介入调查。可能有网友觉得,既然摊贩实施了前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摊贩必须向女子对象承担10倍赔偿,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摊贩应该向女子支付1000元。

  其实不然,这里需要看涉事猪肉的来源,是摊贩自己生产的,还是说摊贩从生产者那里进的货,只是从事了经营行为。如果这些猪肉是摊贩自己生产的,那他就应该向女子对象承担退一赔十的法律责任。但是如果这些猪肉是摊贩进货来销售的,女子对象还需要证明摊贩对这些猪肉里面有针头是明知的。如果无法证明,摊贩是不用向女子对象承担10倍的惩罚性赔偿的。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当然,除了前述民事责任,摊贩还需要承担对应的行政责任,轻则被没收相应的工具、原料,重则被罚款、吊销许可证。

  但是,如果这些猪肉是摊贩采购而来,他可提供以下证据验证自己不知道这些猪肉有一定的问题,那他也可以不被行政处罚。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

  这件事的发生提醒经营者,并非每一个消费者都会像女子这样不追究其违法责任,经营者还是该在经营的过程中注意食品安全问题,履行好法律上规定的各项义务,避免让自己的经营行为产生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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